兰州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讲解了兰州大学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详细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划分了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明确了主管实验室安全的校领导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全面负责制,并具体规定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各学院、直属单位、教学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以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在采购、储存、使用管理方面,办法强调了学校统一采购、限量领取、专用存放柜储存、双人管理制度、使用记录、安全教育、丢失报告等具体措施,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此外,办法还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并对校办企业和医疗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提出了特别要求。兰州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兰州大学内所有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包括各学院、直属单位、课题组、实验室以及在校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该办法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和具体的管理措施,保障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