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资料:20个固废&危废的常见违法行为讲解了五个常见的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据第一百零二条进行处罚,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次,未经批准转移固体废物出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或利用的行为违反了第二十二条,处罚依据为第一百零二条,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再次,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的行为违反了第二十条,处罚依据为第一百零二条,处以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此外,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行为违反了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为第一百零二条,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最后,违反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的行为违反了第三十七条,处罚依据为第一百零二条,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安全培训资料:20个固废&危废的常见违法行为适用于各类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同时,该资料也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固体废物的处理过程,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