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贸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之通用部分讲解了工贸企业在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该文件详细描述了机构与人员的要求,包括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确保符合性;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文件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设,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此外,还详细规定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建立和修订流程,涵盖购买、出入库、防火防爆等多方面内容,同时要求将操作规程发放至相关岗位。安全培训方面,文件指出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涉及法律法
2、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关于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明确了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要求,需落实安全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在安全诊断方面,文件要求按照山东省安委会的意见进行安全诊断。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方面,企业不得采用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部分则强调了对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管控,识别所有岗位及作业活动的风险,制定隐患排查清单,确保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工贸企业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之通用部分适用于工贸行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各类企业。具体而言,适用于化工、医药、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处理、存储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该文档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全面的安全管理指南,帮助企业规范内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遵循该文档的规定,企业可以有效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此外,该文档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