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晋应急发202382 号山 西 省 应 急 管 理 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关于印发全省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有关处室: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316 号)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安发20231-2-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制定了 全省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2023 年
2、3 月 6 日-3-全省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边坡坍塌等露天矿山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316 号)和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安发20231 号)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决定在全省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整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
3、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落细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全面排查露天矿山安全风险,扎实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体检”。聚焦井田范围小、开采规模小、开采深度大、长期整合技改、边建设边生产、边坡问题屡查屡犯、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安全隐患突出、企业管理组织混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被纳入失信人-4-员名单等矿山企业,重拳治理违反设计规定建设、灾害治理不到位、边坡角超设计等重大隐患,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露天矿山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二、组织领导成立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王启瑞胡海军
4、副组长:刘世华王晓峰成员: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全省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整治范围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 2023 年内复工复产的露天矿山。四、整治时间2023 年 3 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五、整治重点内容(一)安全管理方面。(一)安全管理方面。1.证照手续不齐违规组织生产建设,以灾害治理、生态恢复治理等名义盗采矿产资源。2.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存在“草台班子”“挂名矿长”。-5-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4.在批复建设周期内未完成建设;在批复基建
5、期过期后仍进行建设;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5.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露天煤矿将采煤、剥岩、运输作业违规外包。6.未按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二)技术管理方面。(二)技术管理方面。1.不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边建设边生产、边技改边生产。2.违规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开采或者破坏设计要求保留的矿(岩)柱或者挂帮矿体。3.采剥严重失调未采取处理措施。4.违规布置多作业点组织作业。5.存在废弃巷道、采空区或溶洞威胁露天开采,未超前采取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6.排土场未纳入设计范围或者与设计不符;内排土场最下部台阶的坡底与采剥台阶坡底之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擅自回采利用排
6、土场。(三)边坡管理方面。(三)边坡管理方面。1.未建立并严格落实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未按规定进行边坡工程地质勘探、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价;未按设计要求采用自上而下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擅自进行台阶并段。2.边坡角(台阶坡面角)、帮坡角、台阶高度、平盘(平台)-6-宽度、最终边坡角等不符合设计,或者通过变更设计改变坡度角、台阶高度、平盘(平台)宽度等参数,导致边坡稳定性安全系数降低。3.地质构造发育、存在边坡垮塌风险,未采取加固措施治理边坡;发现边坡变形、滑坡征兆,未制定并实施保证边坡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现状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边坡和现状堆置高度 100 米及以上的排土场未每年进行 1 次边坡稳定性分析。5.露天煤矿未安装在线边坡监测预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现状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边坡和现状堆置高度 200 米及以上的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每季度未作出矿山边坡监测分析报告。6.未建立紧急撤离预警系统,不能保证预警信息迅速传递到每名入坑人员。(四)(四)防排水管理方面。防排水管理方面。1.未制定年度防排水计划和措施并认真实施。2.疏干排水系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