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72”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公司名称: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75245918T法定代表人:刘根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南宁市兴宁区明秀东路4-1号经营范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5月22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金属门窗工程(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质证经营);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竹木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事故类别:触电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7月2日上午11时15分事故发生地点:北部
2、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智能电网标准厂房地块3号厂房事故相关人员:冯展云(智能电网产业园地块一3#楼室内生产设施改造项目负责人,男,陆川人,身份证号:4509221992*);李友堂(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资料员,男,44岁,身份证号4305281976*);韦绍新(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男,41岁,象州人,身份证号:4522241971*);梁红伟(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男,37岁,宜州人,身份证号:4527021984*)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5月7日,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柳州南网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
3、(智能电网标准厂房)地块一项目3#楼室内生产设施改造项目协议。2021年5月9日,韦绍新受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委托作为现场的施工负责人。2021年7月2日8时,韦绍新带着4名工人在产业园内3#楼进行施工,并安排2名工人在配电室(2楼)办公室进行垃圾清理工作,1名工人在配电室进行灯具安装,韦绍新与梁红伟在配电室进行电缆连接工作。因梁红伟未取得电工资格证,电缆连接工作则由韦绍新独立操作,梁红伟负责投递工具。灯具安装工人完成工作后到2楼帮助其他2名工人进行垃圾清理。10时,韦绍新完成电缆安装后让精神不佳的梁红伟先行回家休息,自己到2楼对其他工人交待工作,11时15分,同事韦世斌到一楼拿工具时,发
4、现梁红伟趴在配电柜前,疑似触电,随即上楼向韦绍新报告情况,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二)事故救援情况2021年7月2日11时15分,韦世斌发现梁红伟疑似触电后到2楼向韦绍新报告,韦绍新立即来到一楼配电室查看,对梁红伟进行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同时让韦世斌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1时35分,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梁红伟已无生命体征,12时,胜利派出所民警及法医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尸检判定触电致死并排除刑事案件。柳北区应急局工作人员接到派出所民警的事故报告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初步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事故。7月6日,柳北区人民政府成立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72”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展
5、开调查。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工种安全 教育伤害 程度赔偿梁红伟男374527021984051*广西宜州市三岔镇楞塘村*屯*号杂工有死亡135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梁红伟未严格遵守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未向现场安全负责人告知工作计划,未取得电工资格证、正确佩戴和使用绝缘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折回配电室冒险触碰配电柜,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日常的巡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落到实处,存在现场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消除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韦绍新作为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存在管理缺陷,在完成电缆安装工作后未及时关闭配电室门和电柜门,导致梁红伟进入到配电室内,打开配电柜进行违章冒险作业,是导致发生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创业园二期“72”触电死亡事故属于一起安全生产一般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广西中绍建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