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工厂星级评价导则讲解了河北省地方标准对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进行星级评价的具体规范。该导则规定了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原则、星级划分、基本条件和评价体系,旨在为绿色工厂的评价提供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方法。导则明确了评价内容应与GB/T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文件指出绿色工厂星级分为三个级别: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绿色化程度越高。对于未满足基本条件的工厂不予评价,而满足基本条件的工厂将根据附录A确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终,依据绿色工厂星级评价得分对全省参与评价的绿色工厂
2、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赋分后的评级标准确定星级。具体评级标准包括三星级(60.00-75.00分)、四星级(75.00-90.00分)和五星级(90.00分及以上)。此外,导则还详细列出了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基本条件,如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等,并描述了评价体系的构成,包括11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绿色工厂星级评价导则适用于河北省内从事工业生产的各类企业,特别是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这些企业在申请或维持绿色工厂星级评定时,需遵循本导则中的各项规定和评价标准。该导则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评价依据,也为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过程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实施本导则,可以有效促进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河北省工业领域向绿色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