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讲解了深圳市地方标准对于建筑电气防火检测的具体规定,旨在确保建筑物内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文件涵盖了多个关键方面,包括基本要求、检测流程、检测项目及比例、现场检测、建筑电气火灾危险及其等级评定、检测记录与报告管理等。文件明确规定了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的基本要求,强调了接受委托、制定方案、检测准备、实施检测、判定结果以及出具报告的标准化流程。在检测要求部分,文件详细列出了需要检测的项目,并针对不同场所设定了相应的检测比例。此外,文件还对单项条款和建筑电气被测部分的火灾危险等级进行了评定,提供了直观检查条款危险等级划分的标准。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文件附有多
2、个规范性附录,如检测仪器基本配置、常用材料发射率参考值、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方法、IP防护等级划分等。特别地,文件针对特殊场所(如大型文艺演出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展览展销场所、施工场地、桑拿浴室、弱电线路、宾馆家具、商业橱窗展柜内的电器和线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制定了详细的电气防火检测指南。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的交流10(20)k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及以下的电气系统防火检测工作。该标准为从事建筑电气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维护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确保电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效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同时,本文件不适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其他有爆炸危险场所,以及井下、航空、水上场所的电气防火检测活动,这些特殊领域应遵循其他相关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