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讲解了地面气象观测中天气现象观测的具体要求和技术细节,该规范由中国气象局发布并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标准文件详细阐述了天气现象观测的规范与操作细则,覆盖观测设备的选择与校准方法、观测数据记录的标准格式、各类天气现象(如云、降水等)的识别与判定准则、天气观测频率及时段分布等内容。通过具体规定各项观测流程和参数设定,保障全国范围内不同气象站点间的数据可比性和一致性。文档中明确了每种天气现象所对应的观测条件及处理规则,并提出了自动化与人工辅助观测结合的方式以确保观测工作的准确性。此外,规范强调观测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素质和知识结构,确保其能够准确执行观测任务并正确理解相关技术标准。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适用于各级别国家气象部门下属的基层台站及地区性气象服务机构的日常观测工作。对于从事地面气象观测一线工作的技术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帮助他们掌握如何按照标准化程序完成天气现象观测任务。同时本标准也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教学培训以及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参考,使更多从业人员能够基于科学统一的方法论来提高气象监测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