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讲解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内容、编制依据和原则、取值原则及其应用方法。该标准更新和完善了一系列重要条款,包括删除“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先进值”术语和定义,并增加了与碳排放相关的新术语“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同时明确提出了能耗限额等级的取值比例,并补充了碳排放限额等级的取值规则。文件在内容方面涵盖了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以及为实现节能降碳目标而新增的部分,例如碳排放核算边界、核算方法等具体条款。编制依据部分涉及法律法规、行业能效数据及节能减碳潜力分析等内容,编制原则中重点对样本覆盖的产能占比和边界确定提出科学规范的要求,还对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原料用能和综合能耗进行了详细规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适用于涉及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管理的领域和组织。主要包括生产制造企业、装置运营公司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尤其是有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其适用范围涵盖需要制定或实施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这些行业中从事能源消耗管理、低碳发展政策落实、以及能源管理体系构建的人员,均可参考此标准进行限额标准的科学编写和应用实践,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的节能降碳协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