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讲解了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声学环境的规范,详细涵盖了噪声限值及测量要求。标题描述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在列车进、出站过程中的声学特性,并提供了相应的测量技术和标准以确保站台声学质量。文件明确了列车通过时的站台噪声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的限值为80dB,并规定了站台空场情况下的混响时间应不超过1.5秒(以500 Hz倍频程中心频率计算)。此外,标题还更新了背景噪声修正公式以及测点布置要求,特别引入了“站台屏蔽门”这一概念并将其纳入术语列表中。新的规范修订还包括更严格的设备要求和测量条件调整,例如风速与背景噪声测量的规定。为了更精准地评估噪音,新增的附录部分提供了具体的站台噪声和混响时间测点布局方案。总体来说,文件不仅适用于新、改、扩建的最高运行速度达160km/h的城市轨道系统,也兼顾既有线路的设计参考。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适用于设计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60km/h的钢轮钢轨型、以电能为动力的轨道交通系统相关领域的从业者,主要覆盖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站台声学设计、实施及后期评价的工程技术人员。此标准也为负责既有线路维护与优化的专业人士提供参考依据,特别是在进行声环境相关的技术改进时,该指南可以为地铁运营企业、施工单位及设备制造厂商所用。其应用范围覆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设计方、承建商、运营商以及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