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讲解了针对生活垃圾通过预处理转化为可燃物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预处理后可燃物的分级指标要求、分级代码体系、具体的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同时明确了相关运输和储存的操作规范。文件重点强调了可燃物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的不同级别标准,详细列明各等级的具体发热量数值,并进一步划分空气干燥基氯含量及收到基含水量等关键指标的具体范围与检测方法。此外,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更新调整了部分内容,如新增收到基粒度(Dar)指标分级要求和其试验方法,改进了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性能参数表,并修改了相关术语及定义内容,使其更加科学准确且适应行业需求。水泥窑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水泥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企业及科研单位。它主要覆盖的是那些需要采用协同处置方式将生活垃圾预处理可燃物作为辅助燃料应用于水泥生产的企业,包括负责生活垃圾加工、处理、运送以及管理的专业机构或团队。这一标准同样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技术依据和支持,确保水泥行业的环保合规性得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