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气频道本地化节目播出实施规范讲解了中国气象行业标准的详细要求和变化内容,明确了技术系统要求、本地化节目的制作播出标准等关键内容。该文件修订并完善了2011年版本,涵盖了新的术语定义以及删除的部分过时术语和技术指标,着重强调了技术系统要求中的视音频系统、同步系统及时钟系统的修改,并提出了软件系统和数据接入方面的要求。文档明确了气象图文信息模板应具备自动匹配和循环播出功能,且需确保气象数据接入符合安全性、一致性和准确性原则。关于本地化节目的具体要求,中国天气频道本地化节目播出实施规范描述了节目发布规则和包装设计准则,包括气象预报预警发布依据当地法规进行、同名产品的含义需与中国天气频道统一及重要天气实况需及时更新等内容。此外,该文件还提到,在重大气象灾害时可通过特定形式迅速播报预警,保障公共安全。中国天气频道本地化节目播出实施规范适用于地方各级气象部门,以及负责中国天气频道本地化播出工作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尤其适合涉及天气节目制作、传输以及播出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它也适用于需要依据标准建设图文自动播出系统的相关部门,以及执行节目制作和播放职责的从业人员,可作为地方有线电视传输机构或卫星信号接收链路部署的重要参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