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气象自动观测规范QXT701-2023讲解了适用于湿地生态气象自动观测的具体要求及规范内容,涵盖观测项目的基本构成与扩展范围。湿地生态气象自动观测规范描述了湿地气象观测的时制与时界以及校时规则,并规定了每日需要进行的全天候连续性观测标准和时间数据记录周期。该文档还阐述了元数据建档的要求,详细列举出包括台站、水域平台、环境及仪器信息等方面需采集并更新的关键内容。另外,规范明确了观测场地选择的原则和相关物理空间建设需求,包括湿地自然特征覆盖度及其基础配套设施的布局规范。文件针对观测仪器提出具体类型和技术参数限制,如湿地小气候自动观测仪等必备装置的功能指标要求,同时还列出各类基本要素如气温、风向等观测值的具体测量性能指标。为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和长期适用性,规范特别提出了数据文件的格式、结构设计规则,包含文件名称编码体系和文件内部具体内容说明。湿地生态气象自动观测规范适用于需要开展湿地区域生态气象监控和研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涉及气象学、水文学、环境科学等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其适用范围可涵盖各级气象局及其技术中心,地方生态保护相关部门,高校或研究所中的湿地生态系统研究团队以及从事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人员。此外,参与湿地监测设备研发和制造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也可依据此文档实施设备设计与维护操作,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规范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