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政许可评价规范描述了呼伦贝尔市针对气象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和实施情况的评价工作标准与要求。该标准明确了气象行政许可的评价原则,具体涉及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及持续改进等核心原则。在评价方式上提出采用自我评价与行政相对人满意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详细列举了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分类及其对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以及升放气球相关审批和资质认定等项目的基本信息情况与动态管理。同时,该标准关注办理进程公开状况、流程梳理优化措施,强调按承诺时限完成行政许可办结的重要性。针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扣分规则,并将投诉处理结果作为重要评分指标之一。此外,规范中还提供了完整的评价程序和自我评估参考指标,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气象行政许可评价规范适用于各层级地方气象主管部门及开展气象行政许可工作的单位或组织,特别是在呼伦贝尔区域内进行此类工作的部门更为适用。它为各级管理部门和业务受理机构提供了标准化的工作指南,帮助其实现行政许可事务的规范办理,从而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遵循这一标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相对人,确保气象行政许可工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提高公众对于气象部门服务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