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现场安装安全操作规程1、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检查运输道路、用电线路、各种管线、作业现场、机械设施、作业用具均符合安全要求;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详细讲明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 3、作业人员应掌握现场各项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2、60; 4、必须情况下,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5、架上作业前,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跳板是否固定; 6、施工器材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7、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和余料、废料都应及时清理、回收;
3、60; 8、油漆及其稀释剂应密封,存放于隔离烟火、通风良好的仓库; 9、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罩、护栏、盖板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改动时,应经项目主管人员同意。 10、所有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应校核其受力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3.0。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即缆风
4、绳为3.5;缆索起重机、承重机为3.75,手动起重设备4.5;机动起重设备56;作吊索无弯曲67;做捆绑吊装810(其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直至报废)。 11、所有拖拉绳(缆风绳)需用12.5mm以上的钢丝绳,且需设专用地锚。不准栓在电杆、树木或脚手架上。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选位适宜。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深度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 12、起重用钢丝绳
5、可以卡接,卡子方向应一致,间距为56倍,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绳索(千斤绳)两头搭接长度应不少于15倍,且不得短于300mm.。 13、物时,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丝绳均匀受力,钢丝绳与地面水平夹角不得小于45°。 14、索具与重物如有尖锐棱角接触点,须用麻袋、胶皮、木板等补垫,且应按钢丝绳变形角度降低破断拉力(破断拉力计算按规定)。 &
6、#160; 15、就位或经过移位后的起重设备,在开始吊重之前应慎重地进行试吊,即将重物吊起距地面2030cm时停车察看钢丝绳、支撑杆件、基础、地锚等设施有无变异和危险症状,如出现变异或危险,应立即将重物放下,并采取加固和其它措施。 16、牵引绳和水平导向滑轮受力时,严禁在其内侧三角区站人或行走。 17、捆扎重物人员、挂钩人员要注意吊钩、钢丝绳是否定好,吊物要捆扎牢靠,吊钩要找准重心,吊物要垂直,不准斜吊或斜拉,物体吊
7、起时,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之上,其下方禁止有人。 18、在使用撬棍施工时,所选择的撬棍,大小要便于操作,一般采用25以上的圆钢。撬拨重物时,支点要选用坚固构件,不易滑动,且坚硬、规则的物件,以免打滑,破碎伤人。 19、高处使用撬棍作业时,其临边危险处禁止操作,防止撬棍滑脱,人体重心失控,造成人员坠落;同时在使用时不可随意加长或松手,防止滑倒,掉落伤人,多人同时作业须有统一指挥。
8、0; 20、使用手拉葫芦作业时,必须按其额定起重范围使用,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使用时,起重量应减半。操作时拉动环链不得过快,拉力要均衡,拉链方向始终应与链轮的切线方向一致。 21、手拉葫芦垂直吊物时,拉动环链的操作人员应站在葫芦的侧下方。拉链人员可依据吊物的轻重设置,最多不超过四人,但在正常吊物中,若突然拉力增大,应先查明原因,不可盲目增加人力。 22、起重前要认真检查吊钩、链条、齿轮是否完好,制动力矩是否有效。如传动齿轮有裂纹,断齿或齿厚磨损达30%以上应报废;链条产生塑性变形或直径磨损10%应报废。制动力矩可采用试吊的方法检验,认定确实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