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追溯电子台账规范讲解了深圳市地方标准关于食品安全追溯过程中电子台账的相关要求。文件从范围、术语和定义出发,规定了食品经营过程中建立电子台账的目的及应用场景,明确其适用对象涵盖包括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等产品类别。规范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含义,并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界定。该标准不仅强调电子台账分为发货与收货两种记录类型,也详细列出了系统自动生成台账的流程,并提供了第三方系统接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技术方式,主要包括 API 接口或台账报文模式。同时,文中详细列出记录内容的具体字段要求,例如日期格式、产品编码依据(GB 12904)、数据类型、信息命名等,以及保存时间要求,为实现全程食品可追溯提供了技术保障。食品经营者追溯电子台账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深圳市开展经营活动并需履行食品溯源义务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法人单位。尤其适合食品流通供应链中涉及批发、运输和仓储等环节的企业使用。此文件还可作为第三方技术支持方的参考工具书,帮助开发适配的数据加密、接口对接解决方案,确保与食品安全追溯平台高效互联互通。该规范也可用于食品相关监管机构作为监督食品流通记录合规的依据,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智能化升级,并提升消费者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