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著录规范讲解了广州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档案的标准化著录方法与要求。本文件明确了著录对象,将档案分为五个著录级别:项目级、单体级、案卷级、文件级和电子文件级,并对各级著录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划分和描述。该标准还根据详简程度,区分了简要级次和详细级次的著录内容,其中简要级次包括诸如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等基本项目,而详细级次则增加了补充信息项。关于著录文字的使用,规范中提到必须使用标准化汉字,并在涉及时间项、数量项以及排检与编号项中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对其他语种的著录,则应符合相应语言的书写规范。同时,规范定义了一系列用于目录编制和归档处理中的特殊符号及其用途,以实现信息分类清晰化和检索高效化。文件最后通过附录给出了不同等级著录工作的示例文档模板,便于实际操作。建设工程档案著录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单位,涵盖新建、改建、扩建及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项目全过程,尤其针对负责编制和整理工程建设档案的单位,如城市规划机构、设计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提供参考和指导作用。该文件对于从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信息化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具备重要的实用价值,为规范化的工程信息存储提供了统一的执行依据,也可作为专业培训材料用于档案管理相关行业人员的知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