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暴雨讲解了在面对暴雨天气情况下,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采取的一系列安全管理要求与防御措施。文件详细规定了暴雨灾害防御的基本要求、防御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暴雨及暴雨灾害的定义,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定了暴雨灾害风险敏感部位,包括遇湿易燃易爆场所、低洼积水区、库房、地下生产装置及供变配电区域等。该安全管理规范强调企业在暴雨来临前需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排水系统检修,检查化学品防雨防水措施,并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和防护装置。此外,标准还要求企业落实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针对不同级别的暴雨预警(蓝、黄、橙、红),企业需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例如
2、预警发布时要检查排水设施,停止高危作业,疏散人员;在红色预警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强化重点部位监测。危险化学品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安全管理规范 第3部分:暴雨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带储存)企业,包括化工及医药等相关企业。尤其针对企业在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24小时内的暴雨环境下的安全防范,适用于地处河岸、低洼地、山坡等易受灾地区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和生产企业。此安全管理标准还适用于企业制定防灾应急机制、日常风险排查工作,以及应急响应管理。同时,该标准还可作为政府相关监管和指导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在制定暴雨防范相关政策与执行监督、检查中的参考依据。本文件特别适合安全生产、环境治理、危化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对提升企业对极端气象灾害抵御能力具有指导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