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
2、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
3、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
4、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
5、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6、 第15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7、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8、;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9、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
10、#160; 第18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
11、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