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部部长的职责讲解了生产安全部部长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核心职责,包括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指示精神,组织制定并执行公司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编制和修订符合劳动保护条件的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掌握职业病防治情况并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汇报和讲评。此外,部长还需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时充分考虑劳动保护要求,优先选择无毒或低毒物品,并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原则。部长还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编制重大维修和高风险项目的安全防护与职业病防治措施及实施方案,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检查,安排隐患整改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生产安全部部长的职责适用于生产制造企业、化工企业以及其他涉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该文档特别适合生产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和使用,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明确职责,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