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拉特旗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1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3年12月1日发生于高头窑煤矿地面物资材料库的一起致一人死亡的车辆伤害事故全过程。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单位高头窑煤矿的基本情况,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隶属于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及营业执照,核定年生产能力为1000万吨,属正常生产矿井。事故发生在当天15时47分许,工人张某在无其他人员监护的情况下独自操作防爆无轨胶轮车,在取出车辆阻车器后违规操控未熄火车辆,导致车辆突然后退,将其挤压在门柱与驾驶室之间,经发现后救援无效死亡。报告详细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并依
2、据视频监控、现场勘查等证据分析事故原因,指出直接原因为张某违反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违规操作未熄火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的车辆;间接原因包括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缺乏监护、岗位间协作流程缺失以及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等。此外,报告还说明了相关监管部门对煤矿的执法检查情况,明确市、旗两级能源管理部门已开展多次监督检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33.47万元,被认定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并针对企业安全制度执行、岗位操作规范、现场监护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达拉特旗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12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炭开采行
3、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及其地面辅助运输作业环节的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该报告也适用于从事矿山非道路移动机械操作、厂区内部物流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相关人员,可作为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岗位操作规程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典型案例参考。同时,本报告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以及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借鉴意义,尤其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完善特殊环境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等方面提供依据。对于设有类似防爆无轨胶轮车、工程车辆作业场景的冶金、化工、建材等高危行业单位,亦具有警示与指导作用。 相关视频推荐内蒙古南露天煤矿“11.21”运输事故警示视频 1090次播放陕西省较大以上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 984次播放兰花集团营山煤矿有限公司127较大透水事故警示片 800次播放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短片生死瞬间 741次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