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范DB64T1021-2025讲解了对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的技术要求、评估内容、程序方法以及判定标准。该文件规定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体系评估工作,明确了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花炮类场所的特殊排除情形。规范引用了多项国家和地方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等,构建了科学统一的评估依据。文件定义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及相关技术术语,并将评估指标划分为单位消防相关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四个能力”建设五大类。其中,特别强调了关键项(A类)、重要项(B类)和一般项(C类)的
2、分类原则,用于差异化评判不同条款对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规范细化了评估程序,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与对照判定三个核心环节,并明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的要求,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评估结果依据综合得分和关键项否决情况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体现了“一票否决”的安全管理理念。附录部分提供了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评估报告格式模板及评估记录表,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本次修订相比2014版,在结构和内容上均有显著优化,取消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硬性要求,更加注重能力和实际执行,同时更新了相关部门名称和引用标准,适应当前消防管理体制的发展需求。火灾高危单位消
3、防安全评估规范DB64T1021-2025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辖区内符合界定标准的火灾高危单位,主要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大型仓储物流中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院、学校、养老机构、文博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场所等易发生火灾且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从事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开展第三方评估时遵循的操作标准。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据此规范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该规范还可作为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参考,广泛适用于需要进行年度消防安全评估的责任主体及其管理部门,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价值和社会应用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