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评价标准T/BECS 0009-2025讲解了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中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系统性评价框架,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既有枢纽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的评价内容与方法。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评价标准T/BECS 0009-2025描述了评价体系的构成,包括无障碍通行T1、无障碍服务T2、无障碍信息交流T3和创新与提升T4四大核心板块,每个部分均设有满分为100分或相应上限的评分标准,并通过加权计算形成总体评价得分T。同时,标准单独设立了运行与维护模块M,涵盖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和绩效评估三个维度,强调设施建成后持续运营的有效性。评价等级划分为一星、二星、
2、三星级,依据各项得分进行认证定级,提升了评价结果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标准还规定了评价时间节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展,设计阶段可进行预评分,保障了评价流程的科学性与时效性。文件引用了多项国家规范如GB 55019、GB 50763等,确保技术要求与现行法规协调统一,并在计算规则上明确小数点取舍方式和不参评项的处理原则,增强评分公平性与适应性。附录提供评价示例,便于实际应用推广。该标准由多家设计、建设与认证单位共同起草,体现了跨领域协作的专业性,旨在为第三方认证机构与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推动城市交通枢纽无障碍环境高质量发展。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无障碍设施评价标准T/BECS 0009-20
3、25适用于从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包括市政工程设计院、建筑设计研究院、交通枢纽建设管理公司、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机场与铁路客运站管理部门等。该标准也适用于第三方认证机构、政府监管职能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在开展无障碍设施评定、验收、监督和政策制定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此外,对从事无障碍环境研究、公共设施维护、城市更新项目的咨询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意义。标准覆盖了从工程建设到后期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特别适用于大型综合换乘枢纽、高铁站、地铁换乘中心、长途汽车站、航空港等人员密集型公共交通节点,有助于提升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出行过程中的安全性、便利性与尊严感,推动构建包容、平等的城市交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