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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DB32T5231-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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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DB32T5231-2025讲解了江苏省标准化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管理的体系框架。该规范描述了通过全省各级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构建统一的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平台、服务、结算和监督机制,旨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跨设区市出行服务。规范定义了关键术语如跨区域公务出行一体化保障、社会化租赁车辆和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强调使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度。规范规定了机构职责,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平台维护和监督指导;用车单位负责出行组织、车辆申请、费用结算及反馈评价;车辆保障单位包括公务用车保障单位和社会化车辆租赁机构,分别提供平台车辆服务和租赁

2、服务。规范明确了保障范围,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赴省内其他设区市开展公务活动,包括会议、调研、任务执行等。规范详细阐述了保障要求,模式上建立全省一体化机制,优先使用平台公务用车,不足时选社会化租赁车辆;平台建设要求互联互通,设置跨区域模块,管理基础信息和确保安全;服务方面要求车辆安装定位终端、证件齐全、车况良好,人员包括管理员、调度员和驾驶员需具备服务意识和合规操作,流程涵盖申请、办理、派车等环节;结算规定收费标准基于高效节约原则,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用车单位与保障单位或租赁机构进行线上或线下结算。规范提及持续改进内容,强调对保障机制的优化和评估。跨区域公务出

3、行一体化保障管理规范DB32T5231-2025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及跨设区市公务出行的保障管理工作。该规范主要面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车单位、车辆保障单位及相关人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平台管理、政策执行和监督指导;用车单位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进行出行申请、结算和评价;车辆保障单位人员如公务用车保障单位调度员、管理员和社会化租赁机构服务人员,提供车辆保障服务。适用行业领域集中在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务出行服务及相关信息化平台运营领域,覆盖全省范围内跨区域公务活动的组织与执行。规范特别适用于需要频繁进行省内跨市公务出行的人员,如会议参与者、调研人员、检查指导团队等,确保出行过程合规、安全、高效。规范不适用于非公务出行或省外活动,聚焦于标准化管理提升跨区域出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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