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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运安工区三起严重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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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运安工区三起严重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讲解了2012年发生在运安工区的三起工伤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第一起事故发生于6月24日,安装队在1305工作面送液时未固定液压管,导致管路崩裂击中清煤职工王某某,造成左小腿胫骨开放性骨折。第二起事故发生于7月20日,下料队连车作业时因矿车滑动挤伤职工李某某右手,救援过程中电机车操作失误又致其左腿挤压骨折。第三起事故发生于8月23日,平板车解链作业时跟车工张进某未通知司机且未使用顶杠,被两车挤压导致右腿粉碎性骨折、左腿胫骨骨折。事故发生后运安工区为规避处罚,与伤者合谋隐瞒事故真相,违规使用社保和罚款支付医疗费,并计划虚报伤者出勤记录。通报描述了事故暴露的直

2、接原因包括液压系统管理缺失、作业站位不当、安全确认程序失效;管理原因涉及安全教育培训缺位、现场监督失职及事故瞒报行为。防范措施强调事故及时上报制度、液压管路双重固定、运输作业安全确认法执行、矿车防溜装置强制使用,并要求全矿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关于对运安工区三起严重工伤事故的处理通报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相关岗位及管理人员。该文件直接面向采煤工作面安装团队、辅助运输作业人员,特别是液压系统操作工、电机车司机、跟车工、连车工等高风险岗位,要求其掌握液压管路固定标准、矿车防滑措施及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流程。同时适用于工区级安全管理者,包括区长、队长、跟班干部,警示其履行事故上报义务、杜绝瞒报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监管职责。文件对矿井运输管理部门(如西井运输室)、生产调度部门具有监督指导价值,敦促其加强安装作业安全巡查与运输系统风险管控。新建矿井的安装工程团队可将此作为液压系统调试、设备运输环节的典型反面教材。安全培训部门需将其纳入新员工岗前教育内容,重点解析机械伤害事故链的形成机理。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可借此案例完善事故瞒报行为稽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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