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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某物资有限公司“6·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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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建筑师 文档编号:409380 上传时间:2025-11-2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3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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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武汉某某物资有限公司“6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5年6月16日发生于武汉某某物资有限公司的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57岁钩子工夏某清死亡及126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该报告描述了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询问等方式开展的全过程调查。报告详细列明了事故涉及的5家单位基本情况与合约关系:某某物资公司作为作业主体分别与某某物业公司、某某运营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与某某物流公司签订装卸承揽合同;涉事起重机械为额定起重量25吨的门式起重机,事发时处于检验有效期内。报告还原了事故经过:夏某清在钢筋吊装作业中因钢丝绳散落导致钢筋

2、滚落,被压胸腹部致死。调查核查指出某某物资公司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吊装作业现场未安排专门安全管理人员,违反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高危作业现场监护的规定。报告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钢丝绳锁具固定失效,深层原因系某某物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安全培训不足、现场监护缺位;某某物流公司作为业务发包方未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报告提出对某某物资公司实际负责人钱某依法追责、对涉事企业行政处罚等处理建议,并针对起重作业管理、承包方安全监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提出六项防范措施。武汉某某物资有限公司“61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物流仓储、装备制造、建筑施工等涉及起重机械操作的高风险行业。

3、该报告对货物装卸、钢结构加工、重型设备安装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直接警示作用,特别是存在外包装卸业务、交叉作业、场地租赁情形的企业需重点参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将此报告作为特种设备监管及事故调查的典型案例,用于指导基层执法检查中关于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资质核验、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落实等关键环节的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可通过该报告了解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后果,以及吊装作业未履行现场监护职责的重大风险。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可结合报告中提及的钢丝绳锁具失效技术问题,强化对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性能的检验要求。职业培训学校在起重作业人员实操培训中,应将该事故作为吊物稳定性控制、站位安全禁忌等教学素材,提升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报告提出的“承包方安全资质审查”“作业前风险交底”等防范措施,对园区运营管理方、物流平台企业完善承包商管理体系具有普遍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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