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6月14日发生的锅炉爆炸事件,造成1人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兴隆县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原则进行调查。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概述了事故责任单位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的概况,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要生产果丹皮系列产品,生产工艺涉及锅炉蒸汽加热。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详细说明了事故锅炉的技术参数,型号为DZH2-1.25-A,由河
2、南省热丰锅炉有限公司制造,2012年安装并取得使用登记证。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了锅炉安全附件状态,压力表超检定有效期28天,锅筒撕裂处材料厚度测量显示减薄,数值在6.4mm至9.1mm不等,设计厚度为12mm,表明锅炉经历了严重缺水和干烧。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叙述了事故经过,原司炉工辞职后,经理周新春雇用临时人员侯树林,2017年6月13日压炉后,14日凌晨侯树林注水导致瞬时爆炸。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记录了救援过程,周新春发现后拨打120,灭火并上报事故,侯树林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兴隆县兆龙
3、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阐述了事故直接原因,侯树林违章操作向缺水锅炉注水,引起压力剧增爆炸;间接原因包括公司违规雇用未培训人员、安全管理混乱、未落实规章制度。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了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兴隆县兆龙食品有限公司“6.14”锅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食品加工行业的企业管理人员、锅炉操作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该报告强调了食品生产企业中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重要性,适用于相关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制度完善。锅炉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避免雇用临时或未资质人员。安全管理领域人员可参考事故原因分析,强化规章执行和应急演练。监管部门如安监、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检验和违规行为查处。教育机构可将此案例用于安全培训教材,提升从业人员意识。报告还适用于法律合规部门,提醒企业遵守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和人员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