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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引爆燃 3人死亡 呼和浩特一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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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电引爆燃 3人死亡 呼和浩特一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8月19日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鑫中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该起事故导致3人死亡、过火面积92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02.1万元。调查报告描述事故直接原因是卷材库房内珍珠棉卷材熟化过程中释放的丁烷气体长期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工人作业时产生的静电火花引发爆燃。鑫中天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聚乙烯发泡生产环节使用丁烷作为物理发泡剂,熟化阶段未设置有效气体排散设备和可燃气体检测装置。事故经过显示三名工人在未穿着防静电工装情况下,于爆炸性环境中进行珍珠棉卷材堆垛作业。调查报告指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

2、失,租赁使用违章建筑,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岗前安全培训缺位,防静电管理措施形同虚设。相关单位斯力达公司违规建设厂房且未尽到出租方安全管理责任。报告建议追究四名企业管理人员刑事责任,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厂长及生产部长,均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报告通过多起静电事故案例警示静电放电的高电压特性可能引燃可燃气体,强调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必须严格执行防静电措施。静电引爆燃 3人死亡 呼和浩特一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化工新材料生产行业特别是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事故调查机构。报告对涉及物理发泡工艺(如聚乙烯珍珠棉生产)、丁烷等易燃气体使用的企业具有直接警示意义,要求

3、此类企业必须配备气体检测排散装置并落实防静电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借鉴报告揭示的监管漏洞,重点核查建设项目手续合规性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厂房出租单位应参照斯力达公司追责案例,完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及统一协调机制。报告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普遍适用性,特别警示需在危险作业区域强制实施个体防护装备管理。事故调查机构可将静电引爆技术分析作为同类事故调查模板,消防部门可结合丁烷气体积聚特性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培训院校可将该案例纳入防爆安全教学素材,法律工作者可参考重大责任事故罪认定标准。报告核心价值在于揭示违章建筑、管理失职与技术措施缺失叠加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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