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电容器在不同情况下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规程指出,在正常情况下进行全线路停电操作时,应先拉开电容器开关,再拉开各路出线开关;而在全线路复送电时,则应先合上各路出线开关,后合上电容器开关。对于全线路事故停电,规程强调应立即拉开电容器开关。如果电容器断路器跳闸,不得强行送电,且在查明熔断丝熔断的原因之前,也不得更换熔断丝并送电。此外,规程还特别指出,电容器在带有剩余电荷的情况下不能合闸,否则会产生强大的电流冲击,要求电容器重新合闸前至少要放电3分钟。为了确保检查和维修的安全,规程规定电容器断电后,无论是否装有放电装置,工作人员接近前必须使用可携带的专门放电负荷进行人工放电,直至电容器电压为0V。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电容器操作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电容器日常维护、检查和故障处理的工作人员。该规程不仅为操作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步骤,还强调了安全操作的重要性,有助于预防因不当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