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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美林同集中路辅道“3·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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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建筑师 文档编号:412634 上传时间:2025-12-1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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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安美林同集中路辅道“3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4年3月27日发生在厦门市同安区同集中路辅路与美禾三路交叉路口的一起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面调查过程和结论。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厦门鑫渠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涉事车辆闽DK18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EJ878挂号挂车的登记与实际所有人情况,以及自行车驾驶人毛永恒的身份信息。报告指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驾驶员林自全在驾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未能及时发现并避让前方同向行驶的二轮自行车,导致碰撞发生,造成毛永恒因特重型颅脑损伤和胸腹部脏器损伤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确认,死者血液中未检出乙

2、醇,驾驶员林自全亦无酒驾行为,排除了酒驾因素。车辆技术鉴定显示,肇事车辆转向和制动系统符合安全要求,但灯光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夜间或低光照条件下的行车安全。报告深入分析了企业安全管理漏洞,指出鑫渠国际公司虽建立了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在风险辨识、应急预案建设、动态监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缺失,且关键安全管理人员长期缺岗,驾驶员林自全在事发前数月未被纳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暴露出企业在从业人员教育和制度执行上的严重疏漏。事故调查组依据“四不放过”原则,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因个人操作失误与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共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救援响应迅速、现场处理规范

3、,未发生次生事故。报告还明确了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20万元,并提出了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整改防范措施。同安美林同集中路辅道“3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企业管理层及安全管理人员,用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完善驾驶员培训与车辆技术管理机制。同时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如应急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作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和执法监督的参考依据。此外,该报告也适用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及相关法律实务工作者,用以分析典型交通事故成因、明确责任划分标准、提升事故调查专业水平。对于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尤其是重型货车驾驶员而言,本报告具有警示教育意义,有助于增强其安全驾驶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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