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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DB14T1753-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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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4933 上传时间:2026-01-13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2.2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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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DB14T1753-2018.pdf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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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DB14T1753-2018讲解了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过程中,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实施“一次性告知”的基本要求、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告知流程以及相关管理与监督机制。该规范明确了“一次性告知”是指工作人员在接受申请人咨询或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必须将办理事项的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不予受理或审批的情形等关键信息全面、准确、清晰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避免申请人因信息不全而多次往返。规范强调告知应以书面形式为主,结合电子化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可追溯性和权威性。同时,规范对告知书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要求,包括标题、事项名称

2、、办理依据、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图示、时限说明、咨询与监督渠道等要素,提升告知文书的标准化水平。针对不同情形,如材料齐全、材料缺失、不符合办理条件等,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告知处理方式,特别是对补正材料的情形,要求明确列出补正内容、依据及期限,并提供样表或示范文本辅助理解。规范还提出应建立一次性告知的监督评价机制,通过现场巡查、服务对象回访、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执行效果,纳入窗口服务考核体系。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制度建设,保障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效落地。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规范DB14T1753-2018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及其进驻部门窗口单位,涵盖从事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事项办理的工作人员。该规范特别适用于需要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线下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尤其在涉及企业设立登记、工程建设审批、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办理场景中具有广泛适用性。此外,该规范也可作为地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参考依据,适用于从事政务服务管理、流程优化、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撑团队,有助于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快办”转变,实现便民利企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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