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瞒报“2·16”一般矿山冒顶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5403 上传时间:2026-01-1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瞒报“2·16”一般矿山冒顶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瞒报“216”一般矿山冒顶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3年2月16日发生于河南省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洞沟银矿的一起矿山冒顶致死事故的全过程及后续瞒报行为的调查结果。该报告指出,事故发生时,湖北浩拓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三名工人在+845m中段距安全出口60米处进行旧采空区封堵作业,其中工人杨某二被顶板掉落石块砸中头部,造成重型颅脑损伤,送医后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尽管企业进行了内部救援并完成善后赔偿,但未依法向政府监管部门上报事故信息。经南阳市应急管理局接举报后介入调查,确认该起事故构成一起因安全管理缺失、现场防护不足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存在明显的瞒报行

2、为。报告系统梳理了涉事企业的基本信息、工程承包关系、事故经过、伤亡情况与经济损失,明确指出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间接原因包括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有效培训、未设管理机构,以及发包单位监管缺位、技术交底不落实等多重管理漏洞。同时,报告认定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体单位,负有事故瞒报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涵盖项目负责人、带班领导及公司高管等多个层级,体现了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失守的严肃追责。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瞒报“216”一般矿山冒顶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从事地下矿山开采、矿建工程施工及相关外包项目管理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特别是涉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采的矿业公司、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该报告对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及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具有重要警示与教育意义,尤其适用于需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外包队伍管理的相关行业领域。同时,应急管理部门、地方安全监察机构也可将其作为典型案例用于执法参考、事故预防分析和安全培训教材,强化对瞒报行为的打击力度和企业合规意识的提升。此外,对于参与矿山基建、井巷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本报告提供了关于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的深刻教训,有助于推动全链条安全责任的落地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矿山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