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DB15T4245-2025讲解了公共机构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过程中的标准化要求与服务流程,明确了节能服务企业、用能单位、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职责与基本条件。该文件描述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四种主要类型,包括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节能设备租赁型,并对各类模式的操作方式和服务内容进行了界定。规范系统梳理了项目从前期策划、评估论证、组织实施到验收交付的全流程,提出各阶段应遵循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确保项目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文件引用了多项国家及地方标准,如节能量计算方法、能源审计导则、能耗定额系列标准等,强化了数据核算与计量管理的基础作用。同时,明确节
2、能服务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能力、良好信用记录及稳定团队,强调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独立性与资质要求。此外,规范还建立了服务评价机制,结合实施流程图(附录A)和项目信息表(附录B),提升了标准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技术路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与服务规范DB15T4245-2025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尤其适用于计划通过市场化机制推进节能降耗的公共建筑运营单位。该规范可指导节能服务企业在参与公共机构能效提升项目时规范运作,适用于提供能源托管、节能改造、技术咨询和运行维护服务的专业机构。同时,对地方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监管项目执行具有参考价值,也适合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评估工作时遵循。本标准为推动内蒙古地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能耗双控目标提供了标准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