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土保持碳汇核算方法DB15T4248-2025讲解了针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所产生的碳汇进行科学、系统核算的技术路径与规范要求。该文件明确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碳汇核算标准,涵盖了从术语定义、基本原则、碳库选择、监测方法到具体核算方式的全流程技术框架。水土保持碳汇核算方法DB15T4248-2025描述了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工程措施和耕作措施三类主要碳汇途径,并将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枯死物和土壤有机质五个碳库作为核算重点,提出了以固碳速率法为核心的碳汇总量计算模型,使用公式Qtco2 = 44/12(FCSB + FCSs + ECSs + TCSs)实现由碳储量变化
2、向二氧化碳当量的转换。文件规定监测期一般不少于三年,要求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及项目四级尺度开展分级核算与动态监测,确保数据连续性与可比性。同时强调核算过程需遵循政策衔接、可靠准确、成本有效和降低不确定性的原则,引用GB/T 38582、GB/T 51018和LY/T 2253-2014等国家及行业标准作为技术支撑,提升核算体系的权威性与适用性。文件还对档案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保障核算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为区域生态效益评估、碳汇交易及气候变化应对提供基础依据。水土保持碳汇核算方法DB15T4248-2025适用于从事水土保持规划、生态修复、林业草原管理、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相关碳汇计量监测工作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技术单位。特别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碳汇效益评估时参照执行。该标准也适用于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咨询机构、碳汇项目开发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以及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碳排放权交易的项目业主,在项目级碳汇核算与报告编制中应用。同时,高校及研究机构在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研究、区域碳平衡分析等相关课题时亦可将其作为技术指南使用,尤其适合在干旱半干旱区、农牧交错带等典型生态脆弱区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