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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DB31T1620-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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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5589 上传时间:2026-01-17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282.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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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DB31T1620-2025讲解了上海市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肠道门诊的系统性、标准化要求,全面涵盖了开设条件、选址布局、功能区域划分、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以及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等关键环节。该规范明确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开设时间要求,强调监测点机构需全年开放并可在流行季节延长服务时间,其他机构则应在每年5月至11月间开放,二级以上医院和市区社区中心鼓励全年运行。在空间设置方面,提出肠道门诊应独立设置或实现物理隔离,设有独立出入口,并清晰划分为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确保三区之间无交叉,保障院感防控安全。文件对各功能区域如预检分诊、挂号收费、候

2、诊、诊室、治疗室、输液室、隔离留观室、检验室、药房、卫生间及污物处理等均作出具体面积与配置规定,强调非接触式设施应用、手卫生条件、通风消毒标准及生物安全管理。同时,要求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检验仪器和信息化系统,提升诊疗效率与数据可追溯性。规范还指出新建或改建项目应预留扩展空间,注重标识引导和健康宣教,体现了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DB31T1620-2025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设立和管理肠道门诊时的规划建设与日常运行。尤其适用于承担肠道传染病监测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应对霍乱、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和防控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本规范也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提供了依据,适合从事医院感染控制、公共卫生应急、临床诊疗管理和基层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参考执行,对于提升全市肠道传染病早期发现、快速响应和规范处置能力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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