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认信息技术基本要求讲解了上海市在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中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技术框架与实施路径。该文件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在实现检验检查报告互认过程中所需遵循的信息系统总体架构、接入方式、交互服务流程、功能模块配置以及安全运维规范。系统采用市、区两级互认服务平台模式,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技术标准(WS/T 448),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检验检查数据汇聚与共享。医疗机构需通过统一接口对接所属层级的互认平台,并在院内医生工作站部署“互认智能插件”和“互认浏览器”,以支持临床诊疗过程中的自动提示、报告调阅、图像浏览及互认确认等操作。文件详细规定了九大核心接口的功能内容与调用规则,涵盖患
2、者信息确认、互认项目获取、检验报告调取、影像资料注册与访问等关键环节,确保跨机构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同时,系统需具备对互认行为的日志记录、统计分析和简报生成功能,为监管与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在安全保障方面,文件引用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标准,强调数据传输、存储与使用全过程的安全控制与合规运维。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认信息技术基本要求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建设或升级检验检查报告互认信息系统时的技术参照。同时也适用于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单位、医疗信息化服务提供商及相关技术人员,在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协同共享、提升诊疗效率、减少重复检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等方面的应用设计与管理实践。该标准为实现区域内“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一次检查、多次应用”的医疗服务模式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尤其对推动智慧医疗、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健康大数据应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