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木良种筛选规范DB31T1656-2025讲解了上海市针对林木良种科学化、规范化筛选所建立的系统性技术标准,全面涵盖了筛选试验的基本条件、设置要求、周期与规模,以及具体的筛选规则、评价指标和结果认定方法。林木良种筛选规范DB31T1656-2025描述了适用于生态公益林树种、经济林树种和观赏植物三类林木的差异化筛选体系,强调在相同立地条件和栽培模式下,候选品种必须在生长、产量、观赏性或抗性等方面显著优于对照品种。文件明确了区域性试验和重复试验的必要性,要求至少在两个行政区设立不少于三个试验点,并实施三次以上重复试验以确保数据可靠性。不同树种类型设定了明确的试验周期:生态公益林乔木需不少于8年
2、、灌木类不少于6年;经济林需连续三年稳定丰产;观赏植物需连续三年性状稳定。在试验规模上,依据品种类型和繁殖方式提出了最低株数要求,如生态公益林每个品种不少于15株,家系不少于90株等。筛选指标方面,生态公益林侧重树高、胸径、根系发育及抗病虫、抗风、耐盐碱等特性;经济林关注产量增益不低于10%或具备优良性状且产量达对照80%以上,同时对柑橘、桃、葡萄等七类水果的可溶性固形物、可食用率等质量参数作出具体规定;观赏植物则从花、果、叶、枝等方面评估其观赏价值,并结合抗性表现进行综合判断。文件还规定了数据记录、技术档案管理和评价流程,确保筛选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验证。林木良种筛选规范DB31T1656-2
3、025适用于从事林木育种、良种推广、林业科研与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特别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经济林栽培及城市绿化景观提升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种苗生产企业和园林设计单位。该规范为林木新品种的区域试验、性能评估和审定推广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尤其适用于承担良种选育项目的高校、农业科学院、林业工作站及种业集团等技术实施主体。对于计划引进或推广林木新品种的园区、农场、苗圃和技术服务机构,本文件可作为科学决策和标准化操作的重要参考。此外,该规范也可供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绿地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中涉及林木品种选择的相关从业人员使用,有助于提高林木种植的适应性、稳定性和经济效益,推动上海地区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