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限速器校验安全技术规范DB65T4978-2025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在用电梯限速器校验工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准则及管理流程。该规范明确了限速器校验的适用对象为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规定了校验周期、校验条件(包括环境温度、电源电压、设备状态等)、校验前准备、动作速度测试、机械动作可靠性验证、张紧装置有效性检查等核心环节。规范强调校验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校验人员需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对原始记录填写、报告签发、数据追溯及档案保存提出具体时限与格式要求。文件还细化了不合格项的处置程序,包括复检条件、整改确认方式及暂停使
2、用情形,特别指出当限速器动作速度偏差超过GB/T 244782009允许范围或存在严重机械卡阻、锈蚀、变形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更换限速器。规范同步纳入了对电子式限速器及新型集成式限速系统的适应性校验原则,要求校验设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校验结果应真实、可复现、可比对。全文突出风险前置管控理念,将校验结果与电梯日常维保、年度检验、安全评估联动,强化限速器作为电梯超速保护第一道防线的技术可靠性和管理闭环性。电梯限速器校验安全技术规范DB65T4978-2025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检验检测的机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含物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与执法核查;同时适用于电梯制造单位在出厂调试、型式试验及技术服务中参照执行。该规范对高校特种设备安全工程专业教学、职业院校电梯安装维修技术实训、以及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开展老旧电梯风险诊断亦具有实践指导价值,尤其在高寒、干燥、风沙频发等特殊气候环境下保障限速器长期有效动作方面提供了地域性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