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瓦斯防治的基本要求讲解了瓦斯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中最主要、最普遍的重大风险源,其可防可控的本质属性,强调只要压实责任、完善系统、严格检查、强化监控、科学核定通风能力、落实综合防突与抽采机制,并持续推进技术升级,即可从根本上遏制瓦斯事故。矿井瓦斯防治的基本要求描述了七项系统性防治路径:一是以责任体系为基石,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及跟班干部在瓦斯治理中的法定职责,压实“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的执行责任;二是以通风系统为生命线,突出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专用回风巷设置、风门联锁、分区通风、局部通风“三专两闭锁”、局扇运行规范及电气设备防爆等硬性要求;三是以瓦斯检查为关键抓手,涵盖检查制度建
2、设、巡回频次、专职跟班、超限处置权、断电阈值(0.9%报警、1.5%断电)、爆破前中后“一炮三检”与带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三人联锁”等刚性流程;四是以监测监控为技术屏障,强制配备双机热备中心站、全要素传感器布设与调校、MA认证系统升级、24小时调度值班及超限即停电撤人响应机制;五是以通风能力为生产红线,严禁超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对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串联通风等情形视同超能力并强制限产调改;六是以“四位一体”为突出防治核心,推动区域防突优先,严格执行保护层开采、预抽达标、先抽后采(掘)的闭环管理;七是以技术进步为持续动力,推广大功率钻抽装备、高位底板预抽、大断面掘进通风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等成
3、熟技术与攻关方向。矿井瓦斯防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各类合法生产的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有煤矿、乡镇煤矿及资源整合矿井的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通风区队、机电运输部门、地测防治水部门以及一线采掘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适用于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标准化评审与安全评估工作;适用于煤矿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在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系统升级改造方案时作为核心依据;也适用于煤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瓦斯防治教学、科研与技术培训,是指导煤矿构建“责任明晰、系统可靠、检查严格、监控智能、能力受控、防突到位、技术先进”的全链条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