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讲解了从人员准入、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多层级监督到管理责任落实的全链条不安全行为防控体系。该办法明确了员工入矿、转岗、入井的刚性准入条件,通过岗位准入、安全资格证管理和“隐患人”动态排查机制,筑牢第一道安全防线;描述了覆盖矿级、区队、班组三级的常态化、实战化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突出现场实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事故案例警示和全员月考考核,将能力提升与惩戒激励紧密结合;细化了班前礼仪、集体升入井、编号唯一性、风险预控与安全确认、岗位行为规范等现场执行标准,并配套量化处罚条款;构建了涵盖自我约束、同事互监、区队自检、专业督查、领导带任务检查及科技手段支撑的六维监督网络,尤其强
2、化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信息平台与手机传报的数据化监管效能;突出了对零散作业人员的专项管控,并首次系统提出对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追责路径,强调用人失察、违章指挥、履职缺位等管理类不安全行为同样纳入闭环处置与经济考核范畴。非煤矿山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及尾矿库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生产技术、安监调度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基层区队、班组、特种作业岗位和一线入井从业人员。同时适用于承担矿山安全监管职责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行业技术服务机构、安全评价单位及矿山企业集团下属各级子公司和项目部。该办法内容具有强操作性与制度刚性,特别适合正处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期、双重预防机制落地攻坚期,以及智能化矿山建设初期需同步强化人因风险管控的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参照执行,亦可为大型矿山集团统一行为治理标准、开展跨区域安全稽查提供制度范本和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