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坝上长尾鸡生态养殖技术规程讲解了坝上长尾鸡这一地方特色禽种在生态化、标准化、绿色化养殖全链条中的技术要求与操作规范,涵盖场址选择与功能分区、设施设备配置、健康引种、分阶段生态养殖管理、科学补饲与饮水控制、光照与保温调控、轮牧制度实施、产蛋行为引导与收集、疫病综合防控及全过程档案记录等内容。该规程以保障动物福利、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环境负荷、强化生物安全为核心导向,明确提出了适应坝上高寒、干燥、昼夜温差大等区域气候特点的放养时机(坝上56月起始)、适宜日龄(913周龄)、群体规模(200500只/群)和放养密度(60100只/亩),细化了转群应激缓解措施、栖架训练与归巢行为调教方法,并系统整合了国
2、家及河北省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与技术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GB 18596污染物排放标准、NY/T 388环境质量标准及DB 13/T 748品种标准等,形成兼具地域适配性、法规符合性与生产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撑体系。坝上长尾鸡生态养殖技术规程适用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及周边坝上高原地区从事长尾鸡保种选育、生态放养、林下养殖、果园循环养殖等模式的规模化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技术推广机构;同时适用于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的保种场、省级以上现代禽业示范园区、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基地,以及开展生态禽产品开发与品牌建设的企业。规程内容对中低温带农牧交错区、山地丘陵型生态养殖区具有较强参考价值,亦可为华北北部、内蒙古中部类似生态条件下发展特色地方禽种生态养殖提供技术依据和标准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