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讲解了面向青藏高原特殊地理生态条件与农牧区发展实际,系统构建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技术框架与实施路径。该导则立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部署,明确了以整体容貌、公共环境、道路环境、环境卫生、建筑风貌、特色保护六大维度为核心的工作体系,并在总则中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彰显特色等基本原则。导则突出地域差异性,在整体容貌与建筑风貌方面按河湟谷地、柴达木盆地、环湖地区、青南三州及祁连山地区五大片区提出差异化引导策略;在公共环境、道路、环卫等层面强调普适性技术要求,涵盖重要节点风貌塑造、环境小品与绿化配置、水边环境治理、村庄内外道路系统优化、排水与厕所改造、
2、垃圾及畜禽圈舍整治、传统与新建农房风貌营建、庭院与公共建筑风貌提升、历史遗存与乡土要素保护传承等内容。导则配套附录A细化量化提升要求,引用标准名录与条文说明增强可操作性,且明确由省级主管部门统筹管理、技术单位负责解释,确保政策落地与技术支撑相统一。全文贯穿生态优先、文化自觉、村民共建理念,致力于塑造富有青藏高原辨识度、安全宜居、乡风淳朴、形态协调的现代化村庄景观。青海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适用于青海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以及参与乡村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同时适用于承担村庄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整治、农房改造、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工作的科研院所、高校、咨询评估机构及基层技术推广人员。该导则对高原生态脆弱区、多民族聚居区、农牧交错带等典型区域的村庄建设具有直接指导价值,尤其适用于正在开展或拟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行政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及易地搬迁安置点。非工程类管理人员如驻村工作队、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亦可依据本导则理解整治目标、识别关键环节、组织群众参与、监督实施质量,切实提升基层乡村建设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