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单位涉气类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测技术规范DB11T2501-2025讲解了面向北京市排污单位涉气类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开展用电状态监测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涵盖系统结构组成、设备性能指标、现场勘察安装方法、运行维护流程以及数据传输与安全规范等内容。该规范明确了设施用电监测系统由现场端、传输网络和数据中心三部分构成,规定现场端须配备具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IP54防护等级、事件顺序记录、本地存储不少于1年数据、支持远程配置与升级、具备防拆封印与数据加密能力的用电监测设备;监测指标包括电压、电流、功率、用电量,误差控制在2%以内,采集频次不低于每5分钟一次;传输协议优先采用HJ 212
2、标准,网络安全执行GB/T 22239二级等保要求;同时对勘察报告、安装验收、日常巡检、故障处置、档案管理等运行维护环节提出标准化操作指引,并通过附录A、B提供统一格式的勘察安装报告与运维记录表。该规范不适用于防爆环境,强调产治联动设施的同步启停监测逻辑,突出以用电数据间接反映设施真实运行状态的技术监管思路,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精准识别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行为提供了可量化、可追溯、可验证的技术依据。排污单位涉气类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测技术规范DB11T2501-2025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钢铁、建材、石化、化工、印刷、涂装、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
3、,特别是已安装或拟建设涉气类污染治理设施(如RTO、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布袋除尘、湿电除尘、SCR/SNCR脱硝等)的工业企业。该规范同样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监测机构、第三方运维单位、电力公司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用电监测系统的设计选型、现场勘察、安装调试、验收评估、日常运行管理、数据质量核查及执法支撑等工作中使用。对于承担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的环保工程公司、智能电表与物联网终端设备制造商、数据平台开发企业,本规范亦构成其产品设计、系统集成、功能开发与合规性验证的重要技术依据。规范内容紧扣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背景下的精细化监管需求,为推动“以电控污”“以数治污”管理模式落地提供了地方性、实操性强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