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 第3部分:绿色航道讲解了面向内河航道与船闸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的系统性评估技术框架,涵盖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基本要求、评估指标体系及具体评估方法。该标准明确了绿色航道与绿色船闸的内涵,强调以可持续发展为引领,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各阶段协同推进资源节约、能源降耗、污染防控与生态修复。标准更新了生态护岸、设计水平年等关键术语,强化了对航段与单闸单元划分的科学性要求,并严格规定污染物排放须符合GB 8978、GB 12523和GB 16297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评估时间明确为工程交工试运行满1年后方可启动,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实际运行效能。指标体系采用六类一级指标结构,覆
2、盖绿色理念及保障机制、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营、绿色技术应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细化至二级、三级指标,并全面修订了各层级分值权重与计分规则,统一采用加权综合得分法进行量化评价,附录A同步优化了评估得分统计表格式与逻辑。标准还突出航道通过能力与船闸过闸能力在设计水平年内的功能达标刚性约束,体现评估结果与设施本质安全、绿色效能和长期可持续运行的深度绑定。绿色交通设施评估技术要求 第3部分:绿色航道适用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船闸运行单位、水运工程设计与咨询企业、第三方绿色认证与评估机构、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以及参与内河航道与船闸新建、改扩建、养护提升及绿色化改造的科研单位与施工单位。尤其适用于长江、珠江、京杭运河等主要内河水系涉及航道整治、生态护岸建设、智慧船闸升级、低噪声施工、岸电设施配置、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系统建设等相关项目的技术方案编制、绿色绩效预评估、竣工后绿色等级申报及后续持续改进工作。该标准为各级水运基础设施管理者提供可操作、可验证、可对标的技术依据,亦可作为绿色交通专项资金申请、生态补偿核定、行业绿色考核及“双碳”目标下交通基础设施低碳转型成效评价的重要支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