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水型灌区评价导则DB13T6246-2025讲解了节水型灌区的定义内涵与法定评价前提,明确了大中型灌区开展节水型创建必须满足的五项基本条件,包括纳入省级管理名录、取得合法取水许可、信息与水利部系统一致、完成“一张图”绘制及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与水事纠纷事件。节水型灌区评价导则DB13T6246-2025描述了由工程设施、供用水管理、灌区管理、节水成效、宣传培训五大一级指标构成的完整评价体系,涵盖18项可量化、可核查的二级指标,如骨干工程完好率、节水灌溉面积占比、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地下水置换进展、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两费”落实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溉用水定额达标情况、水权交易实施状态以及常
2、态化节水宣传与培训组织机制。节水型灌区评价导则DB13T6246-2025规定了各项指标的数据来源、现场核查要点与资料审查要求,强调实测数据优先、过程记录可溯、制度文本具实,并明确该导则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及以上的大中型灌区,小型灌区可参照执行,为节水型灌区认定、动态监管、绩效考核及政策支持提供了统一、权威、可操作的技术依据和管理标尺。节水型灌区评价导则DB13T6246-2025适用于河北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含事业法人及企业化运营主体)、水利技术推广机构、水资源管理与节水评估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参与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数字灌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的规划设计单位、科研院校和项目监理单位。该导则特别面向承担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节水技术推广、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农业用水定额应用、水权确权与交易试点任务的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亦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灌区节水绩效评价、专项资金安排和政策效果评估提供标准化支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