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讲解了在依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与推进分级分类管理背景下,生态环境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要求,系统修订并发布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排除性管理文件。该清单明确了11类特定来源、特定工艺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严格界定其组成、产生条件和污染特性后,确认其不具有危险废物属性,因此不纳入危险废物名录管理,无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全流程严管要求。清单涵盖石油天然气开采、纸浆制造、合成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风能设备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镍钴冶炼及水处理等多个行业典型
2、产废环节,如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脱墨渣、七类树脂造粒废料、热浸镀锌浮渣与底渣、铝电极箔废水处理污泥、风电叶片玻璃纤维边角料、双氧水生产废氧化铝、水性建筑涂料废水处理污泥、丙烯酸乳液滤渣及污泥、钴精炼浸出渣、以及常规纯水制备中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等。清单强调“符合即排除”原则,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同步废止2021年版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体现科学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固废管理效能提供了权威技术依据和行政支撑。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与日常监管工作,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造纸及纸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镍钴)、水处理设施运营及实验室管理等行业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第三方检测与咨询机构。尤其对从事清洁生产工艺改造、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危废减量评估的企业技术人员,以及承担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和固废申报工作的环保管理人员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同时适用于各级环境执法部门在监督抽查、跨区域转移核查及案件定性中判定某类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关键依据,也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危险废物属性判别方法学研究与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