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JJF 2370-2026讲解了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值统一、准确可靠计量的完整技术路径,明确了以排放因子法为核心的计量原理与实施框架。该规范描述了建筑运行阶段的定义、碳排放计量对象、边界划分原则及涵盖范围,将直接排放(如化石燃料燃烧、逸散排放)和间接排放(如外购电力、热力、冷力)系统纳入计量体系。规范详细规定了活动数据采集所依赖的计量器具配备要求,涵盖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流量计等十余类法定计量器具,并引用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保障数据溯源性;同时明确了碳排放因子的来源、选用优先级与实测方法,提出参考值与现场测定并重的技术路线。规范构建了从碳源流识别、边界界定、数据
2、采集、计算建模、不确定度分析到结果表达的全链条计量方法,配套附录提供了计量范围说明、因子参考值表、报告模板及不确定度评定示例。该规范首次系统整合建筑领域碳计量的法制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填补了我国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法定计量技术依据的空白,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碳排放核查、统计、核算与履约提供统一量值基础和技术支撑。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量技术规范JJF 2370-2026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建筑碳排放监管与计量管理的技术人员;适用于建筑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能源管理公司、碳资产管理机构等对已建成民用与工业建筑开展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的实务主体;适用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碳核查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等承担建筑碳排放数据认证与评价工作的专业单位;适用于建筑设计院、绿色建筑咨询机构在运行阶段碳绩效评估与持续优化中开展基准比对与能效对标;亦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及计量技术机构在建筑碳计量方法研究、器具研发、标准验证与不确定度建模等领域开展科研与教学工作。本规范不适用于新建建筑的设计阶段碳排放预测,亦不替代产品生命周期评价(LCA)中的建材隐含碳核算,其适用对象聚焦于实际投入运行的既有建筑及其供能系统的碳排放量值计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