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对象标识符分类与编码规则NYT4694-2025讲解了面向农业全要素对象的标准化标识体系构建逻辑与实施路径,系统规定了农业对象的分类原则、方法及OID编码结构、层级划分、赋码要求与兼容机制。该标准明确采用线分类法与面分类法相结合的混合分类法,以行政区划和机构为顶层管理维度,再依类、项、目、细目、产品代码逐级细化对象特征;农业对象标识符分类与编码规则NYT4694-2025描述了农业OID编码的树状五级结构农业领域、行政区划、机构、选项、对象类别,各层级间以点号分隔,确保全局唯一性、系统完整性与跨域互操作性;标准还强调编码需满足全面性、唯一性、系统性、兼容性与可扩展性五大基本要求,并通过附录
2、A规范编码选择逻辑,附录B建立与现行农资、农机、农产品、土地利用等十余项国标行标的转换关系,附录C提供典型编码示例;其技术基础植根于GB/T系列通用编码标准及ISO/IEC/ITU国际OID框架,隶属国家OID体系中“1.2.156.112703.1.1.4”农业节点,服务于农业信息资源的精准识别、动态追踪、语义互联与可信共享。农业对象标识符分类与编码规则NYT4694-2025适用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农业平台建设单位、数字农场与农企数字化服务商、农业物联网设备厂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发方、农业科研机构及承担农业数据治理任务的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覆盖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业机械、农村土地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以及农业虚拟对象(数字孪生地块、电子合同、AI模型服务接口)等全链条对象;特别适用于正在开展农业数据资产化登记、多源异构系统集成、跨部门监管信息协同、全国性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及申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项目的各级单位与项目承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