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YST693-2022讲解了铜精矿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标准化管控要求,明确了适用范围为以硫化铜矿石为原料、经破碎、磨矿、浮选等主要工序产出铜精矿产品的独立生产线或联合企业中的铜精矿单元。该标准规定了铜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准入值、先进值和限定值三类限额指标,并依据矿石品位(如铜品位0.8%、0.5%0.8%、0.5%)及选矿工艺类型(常规浮选、复杂难选矿强化工艺等)实施分级限定。标准描述了能源统计边界,要求涵盖选矿生产系统内所有直接用于原矿提升、破碎、磨矿、分级、浮选、脱水及辅助设施(空压、供水、照明、通风等)的综合能耗,不包括生活用能、基建用能及外供能源。标准强调能
2、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GB 17167要求,能源数据采集须按月统计、真实可溯,并规定了核查方法与计算公式,包括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t铜精矿)的统一折算基准和扣除回用电能的处理规则。该标准还指出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耗对标与诊断,持续优化药剂制度、设备能效及工艺参数,推动节能技术改造与数字化能效监控应用。铜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YST693-2022适用于有色金属采选业中从事铜矿石选矿并生产铜精矿的企业,包括国有大型矿山、民营选矿厂、资源综合利用型冶炼配套选厂及新建、改扩建铜精矿项目的设计、建设与验收单位。该标准亦适用于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开展铜精矿行业能耗核查、绿色工厂评价、节能监察、清洁生产审核及碳排放核算时的技术依据。同时,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规则、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编制能效诊断报告、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选矿节能技术研究提供基础性规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