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规范DB34T992-2026讲解了安徽省农村道路客运服务的全要素技术与管理要求,系统构建了涵盖术语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监督评价的标准化框架。该规范明确了农村道路客运的法定内涵,即县级行政区域内或毗邻县间起讫地至少一端在乡村、主要服务农村居民的道路旅客运输活动,并首次界定了“预约响应”这一新型服务模式,强调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接收个性化出行预约并动态响应。在基本要求方面,规范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驾驶员、客运车辆及候车亭(含招呼亭)分别提出刚性约束:经营者须落实“一线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台账管理,驾驶员每月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且单次不低于2小时,车辆须符
2、合JT/T 616等技术标准并强化日常隐患排查;客运站须公示实时线路信息、设置电子屏、兼容城乡换乘与新能源补能设施;候车亭则被正式纳入服务基础设施体系。服务内容拓展为班线服务与预约响应式服务两类形态,兼顾普惠性与灵活性。监督评价部分新增线路班次计划完成率、发车准点率、有责投诉率、投诉办结率四项核心指标及计算方法,并配套满意度调查表示例,形成闭环式持续改进机制。本规范全面替代2009版,在删除冗余条款的同时,大幅强化了安全主体责任、动态运营适应性、服务可追溯性与数字治理能力,体现了农村客运由“通达”向“提质、增效、保安全、强韧性”转型升级的制度化成果。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规范DB34T992-2026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道路客运经营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包括县乡两级农村客运班线公司、预约响应式定制客运服务商、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单位以及承担农村客运功能的招呼站、候车亭建设与管养主体;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机构开展许可审批、日常监管、服务质量考核与安全督查工作;适用于农村客运站经营者、车辆技术检测机构、驾驶员培训机构、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单位等相关支撑单位执行技术对接与服务协同;同时为中西部其他省份编制同类地方标准、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以及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客运规范化、智慧化、绿色化转型提供可借鉴的实践范本和制度参照。